寫在"餵食"之後......小野狂花@2016台北藝術自由日 Free Art Fair


第三次參加藝術自由日
這次玩的是"只要觀眾餵食我們任何食物,我們就會根據食物給我們的靈感做一段表演"
很多人聽到是會心一笑
還聽到別的攤位在傳"那邊超白癡的!有一攤是只要你給他東西吃,就會做表演給你看唷"
為什麼要餵食?跟自由跟藝術到底有甚麼關係

這次的活動其實表面上是一個交換、提供表演的小遊戲
表面上包含跟觀眾的互動以及表演藝術
但其實也可以看成是一個實驗,或說是行動藝術,或說是一種洗腦?
一切起源一句長輩很常跟我們說的話
"藝術不能當飯吃!"
告誡著廣大的後備,切勿把藝術當作正經工作來做,免得餓死
我原本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做藝術工作的金錢報酬很低
所以會吃不飽
但這三年全職以藝術"要飯"的經歷
驚覺背後的概念可能比吃不飽更可怕
而是沒東西吃,或是不該吃東西
之前看了"為何藝術家那麼窮"的作者藝術家兼經濟學者Hans Abbing某次來台的講座
發現的確,當代對於"藝術"有種自我實現等抽象的自我滿足的價值與嚮往
這會讓大眾覺得,既然做藝術已經得到了快樂,那應該不需要實際的金錢報酬
也不應該得到金錢報酬,因為會玷汙了這種崇高的精神性
總之,現代藝術工作者低薪的問題除了藝術消費要跟廣大的娛樂事業拼命
我懷疑最大的魔王是大眾不覺得這是需要花費,也不認為這有所謂的成本

那到底甚麼是藝術工作者的成本?
先不考慮我為了這項藝術工作投注的體力、時間、金錢成本
單就單場演出的準備成本與酬勞來看
身為一個簽約通常會很認看甲乙方規定與罰則的自認為正常但世間卻覺得我龜毛大牌的
無領階級工作者
常常在想一些極端的情況 例如甲方取消要怎麼罰 乙方取消要怎麼罰
因為之所以要簽約就是要盡量包含所有極端情況
但不知為何從來沒有人考慮到最極端的情況
就是如果乙方掛了要怎麼辦(甲方通常是公司組織,所以一個人掛了可能還是可以繼續進行)
我會考慮到是因為很多活動酬勞不多,首先我們要先把自己活到約定要工作的那一天才有可能可以完成工作、領到酬勞
但如果我餓死了、流落街頭了
(如果單就我目前的收入狀況,不考慮軟體人脈網,其實是滿可能,或是早就該發生了)
到底是要處罰誰?是誰的責任?是我不小心讓我自己餓死了的錯?還是前一個活動的雇主給我的酬勞不夠的錯?還是下個工作的雇主害我準備或投入成本過高的錯?

以上這段是有點跳出去的思考
目前當然還是無解,因為基本上大家都不想把那些事情當作是自己的成本
但至少我可以做的事情是
先讓大家不要覺得藝術不需要花錢
要讓大家習慣它跟其他所有的行業產業一樣是需要投入成本經營的事業
所以我不想要先提供表演給觀眾
而是讓他們必須要先餵食,才可以得到表演
為何是餵食?餵食是一個很具體的動作
也是一個很具體可以看到的投入(食物的內容、質地、數量)
也象徵著我們要的其實也不是甚麼天價
(當然要給我們天價我們也絕對歡迎阿!)
只是一個維持基本生存的要件
而食物又不是只是一個基本
食物本身也提供了豐富的感官體驗
也是一種藝術
也是我們很需要的基本生存要件之一
(大部分藝術工作者不管多窮也都會為了學習、為了興趣投注很多藝術消費)
或是更基本的,我也不想因為窮而只能吃垃圾,
健康、美味的食物才能我的身心更加愉悅,有細膩的體驗也才能開拓視野、增加想像
最後得益的其實還回歸消費者,或說與消費者共享

簡言之就是用一個遊戲的心態探討存亡問題
就觀眾反應來說其實還滿好的
當然會有人聽完我說的遊戲規則就兩手一攤說:可惜我身上沒有食物唷
但也有很多好奇的人一聽到我們的遊戲就會開始翻攪包包內,搜尋隨身的巧克力口香糖
甚至還有人把這件事記得,在四周獵食後回來餵食我們
逛展覽看街頭表演這種有點看緣分,甚至觀眾常處於一個被動接收狀態
在華山這個被人詬病充滿無腦展覽的地方
居然有許多觀眾如此積極主動的來跟我們"要"表演
讓我覺得這世界(至少台北市、天龍國)還是充滿希望阿!
好奇心未死!喔耶!

*以下僅為冰山一小角的照片,完整食物照請稍待小野狂花樂舞合作社的粉絲專頁唷!
筷子都準備好了唷!

這個無味的青椒牛肉炒飯讓我們苦惱很久

親朋好友帶的食物果然都超豪華!燒鴨半隻!

這個是甚麼我有點忘了,小熊軟糖嗎?

想聽cajon?那請餵食Pascal吧!

薄荷糖以及不願意出名但超級無敵厲害的舞棍路人

第三天簡直是在代言農產品,吃了一堆水果,哈哈

煎餃這麼樸實的食物,但是是在經歷一天水果糖果蛋糕之後總算出現的鹹食,
我們都要痛哭流涕了阿!




JAM過一次的朋友帶pizza和日本友人一起來跟我們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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